尊敬的客户:
以下内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对于原产于欧盟、日本、韩国等国家发起的进口不锈钢原材料的反倾销调查的内容,我们将其主要内容以及针对日本厂家的税率转载给大家,请知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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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关于原产于欧盟、日本、韩国和印度尼西亚的进口不锈钢钢坯和不锈钢热轧板/卷反倾销调查的初步裁定
2018年6月22日,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代表国内不锈钢钢坯和不锈钢热轧板/卷产业,正式向调查机关提起对原产于欧盟、日本、韩国和印度尼西亚的进口不锈钢钢坯和不锈钢热轧板/卷进行反倾销调查的申请,宝钢不锈钢有限公司、北海诚德镍业有限公司和北海诚德金属压延有限公司、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鞍钢联众(广州)不锈钢有限公司支持该申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以下称《反倾销条例》)的规定,2018年7月23日,商务部(以下称调查机关)发布2018年第62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欧盟、日本、韩国和印度尼西亚的进口不锈钢钢坯和不锈钢热轧板/卷(以下称被调查产品)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
根据上述调查结果,调查机关初步裁定,原产于欧盟、日本、韩国和印度尼西亚的进口不锈钢钢坯和不锈钢热轧板/卷存在倾销,国内不锈钢钢坯和不锈钢热轧板/卷产业受到了实质损害,且倾销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经计算,各公司初步裁定的倾销幅度分别为:
日本公司:
1. 日本冶金工业株式会社 18.1%
(NIPPON YAKIN KOGYO CO., LTD)
2. 其他日本公司 29.0%
(All Oth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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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上述反倾销措施的实施,本公司也将不得已按照实际所发生的税率上调我们所经销的日本进口不锈钢产品的价格,我们将按照实际进货的时间来随时调整销售价格,希望广大客户能够理解这一国家政策所带来的不锈钢产品的价格变动。
上海白铜精密材料有限公司
总经理:郎甦令
0086-21-66728910
2019-4-11